人民日报探究水环境治理变局背后的PPP秘密重构之道在何处
随着“水十条”出台,环保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实施意见》,鼓励地方政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这种模式的实践已经成为新一轮行业调整重构的切入点。
近年来,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投资规模大增,如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达到125亿元。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率先拿下广西那考河综合治理项目;博天环境集团与山西、宁夏签署了两个PPP项目;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则在安徽芜湖和内蒙古乌兰察布的项目总规模合计达到86亿元左右。
然而,这些复杂而投资巨大的工程如何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保障资金?地方政府不再包揽环境治理,而是分散支付压力,以绩效考核逐年支付服务费,减轻了政府风险和负债。
区域PPP项目被认为是未来发展方向,不仅体量大,还包括多个项目的组合,如一个污水处理厂加一个河道,加上湿地公园。这类项目需要有可见并且可持续的效果,但其商业模式仍然不甚清晰,以及技术并不成熟。
对于经营性收入补贴公益性较强的公共事业或活动的问题,由于这些非营利性的工作难以直接产生收益,因此需要通过其他方式弥补,比如提供一些可以经营性的资源来补充无法明确收益的公益性较强的任务。《意见》鼓励用经营性资产作为补贴,这也给企业带来了新的机会,在订单获取方面获得竞争力。
不过,对于如何考核、评价及付费,对政企双方都是全新的领域,目前仍处于探索之中。绩效服务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项目,要有考核,有付费,有奖惩,这涉及一整套非常复杂的指标体系建设,其制定一定要有各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并需要大量实践积累。
因此,从单体设施到综合治理,从单个企业到区域合作,从传统运作方式到新的市场化机制,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在这场变局中,PPP模式成为了调整重构切入点,为解决长期以来面临的问题提供了新的路径和途径。但具体如何操作,又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