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启动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近日,海南省全面启动2024年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本批次共组建两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东方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展为期15天的督察进驻工作。 督察将重点关注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情况;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标志性工程推动落实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督察组将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督察,主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长牙带刺”、动真碰硬,全方位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察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督察工作。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进驻期间每天08:00—12:00、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