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低碳环保状况2020年2月
一、监测情况
在2020年2月,全省共有9个设区城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对其正式供水的117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口)进行了监测。其中,地表水水源包括河流型55个和湖库型55个,地下水源则是7个。
(一)监测点位
地表水:对于河流型和湖库型地表水,我们设置了监测断面,其中河流上的断面位于100米上游的位置,而湖库中的断面则位于每个取水口周边100米处。采样深度为0.5米。
地下水:我们会选择具备采样条件的地方进行抽取井样的采样,如果不适合,就在自来 水厂汇入区域前进行采样。
(二)监测项目
地表水:
设区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检测项目涵盖《地表环境质量标准》中基本项目24项、补充项目5项以及特定优选项目33项,总共62项。对于湖库型,还增加了叶绿素a和透明度两项,成为64项。
县级城市的检测仅限于《地表环境质量标准》的基本项目24项及补充项目5项,共29项,并且同样加上了叶绿素a和透明度两 项,使得总计为31项。
地下water:
监测内容包含《地下water质量标准》中39条指标。
根据当时污染程度,我们可能会额外添加一些地区特定的污染物种类以提高准确性。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一)地表water:
对于地表water,我们将其按照《地表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极限值来评估。而对于各基本、补充或特定检测指标,我们采用单因子评分法来完成评价工作。
(二)地下water:
对于地下water,其评价基于《地下water质量标准》的Ⅲ类极限值,并通过单因子评分法进行全面审查。所有被测试的39条指标都被纳入到这个过程中去考察分析处理与解读结果等同重要性
三、评价结果
1 总体情况:
在本次全省范围内,对这117处集中式生活饮用用的地点所作出的调查发现,不论是哪一种类型之所以说这些地方都是达到了安全健康使用要求的一致高水平,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能够全部达到III类以上或II类以下等级。这意味着它们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从而保证了公众健康安全。在实际操作中,当你从管道里接收到的那份清澈见底的液体,它们经过各种各样的处理之后已经经历过严格筛选并且经过科学验证最终确保了它只含有允许人类摄入量级别之下的微量污染物质,最终使得这些用于家庭饮用的人民没有任何理由担心自己喝下去的是什么东西,他们可以无忧无虑享受美好的生活品质
2 地上部件情况:
110 个的地上部位均未超过 III 类界线,也就是说它们保持了一致高水平,与国家规定相符;此外,有79 个达到 II 类或者更好,一共占比 71.8%;这一数据显示出一个积极向前的趋势,因为越多的人群能获得更加洁净可靠的地壳资源,那么社会整体福祉也就愈发改善进步起来
3 地下部分情況:
7 个地球内部部分,都达到了III类界线,也就是说它们维持了一致高水平,与国家规定相符;因此,在整个系统设计层面考虑到人们日常需要保障自己的生存需要,同时要保护自然资源,让未来世代能够继续拥有这样的奢侈品,所以在地下部分也是完全达到了安全需求依据,因此满足当前与未来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 附录说明:
集中式生活饮用用的意思是那些进入输送管道后送往用户手中的,以及拥有一定规模(通常人数大约超过1000)但尚未使用或准备使用却已规划好的原材料来源,
另外,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集中式生活饮用uses water sources for original water, while the tap water in our homes is treated drinking water that meets the standards of "Drinking Water Health Standards" after being purified at a treatment plant and entering the residential supply system as drinking water.
附录
2020年2月福建省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uses 水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