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2020年2月)低碳环保图片展示
一、监测情况
在2020年2月,全省共有9个设区城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对其正式供水的117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口)进行了监测。其中,地表水水源共110个(河流型55个,湖库型55个),地下水源则为7个。
(二)监测点位
地表水:对于河流型和湖库型的地表水,采样点位于取 水口上游100米附近或同一河流中的最上游100米处;对于地下水,则在抽取井中进行采样,或在自来水厂的汇 水区域采集。
(三)监测项目
地表饮用水: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将基本项目、补充项目以及优选特定项目总计62项作为评价标准,其中包括叶绿素a和透明度两项。县级城市则采用24+5=29项。
地下饮用 水:对地下饮用 水源进行39项检测,并根据当地污染实际情况适时增加特征污染物。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一)地表飲用_water:
依据《地表飲用_water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的III類標準限值進行評價,並按照《地表飲用_water環境質量評價方法》(試行)(環辦〔2011〕22號)的基本項目進行單因子評價法。
(二)地下飲用_water:
遵循《地下飲用_water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的III類標準限值,並採取單因子評估法對所有39項項目進行測試。
三、評估結果
總體情況中,所有集中式生活飲 用 water達標比例為100%。
在地面 water 中,有79個達到了或超過II級標準占比71.8%。
至於地下_ water 全部達標且達標率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