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子公司103亿元收购广州银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499股权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兴蓉环境发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中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广州银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49.9%股权的议案》。
公告显示,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收购广州侨银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侨银)和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利集团)转让的广州银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利)49.9%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交易价格为1.03亿元。
标的股权包括广州侨银持有的广州银利32.435%股权(对应转让价款6,695万元),以及维尔利集团持有的广州银利17.465%股权(对应转让价款3,605万元)。股权转让后,广州侨银和维尔利集团分别持有广州银利32.565%和17.535%股权;同时,广州侨银和维尔利集团将从剩余股权中分别额外让渡0.715%和0.385%(合计1.1%)的股东表决权给排水公司,即排水公司持有标的公司49.9%的股权,享有51%的股东表决权,标的公司纳入排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广州银利的股东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如下:
广州银利运营的“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是该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项目,主要处理园区内企业产生的污水,包括垃圾发电厂一期渗沥液、生物质处理厂一期沼液和园区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初雨等;项目规模为3,250吨/天,其中高浓度污水2,250吨/天,低浓度污水1,000吨/天。特许经营期27年(自2016年3月18日至2043年3月17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56亿元(不含税)。上述项目运营稳定。
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并丰富公司高浓度工业废水运营管理经验,进一步增加公司经营业绩,提升综合竞争力。标的股权变动事宜尚需取得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