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通山县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是否已按时完成室内环境监测结果如何
在2021年9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进行了督察,并发现位于通山县的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存在滞后问题。具体来说,尽管国家相关部门要求这些小水电站原则上应在2020年底前退出,但通山县将退出时间延至2022年底,这导致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有5座小水电站未能按时完成整改。此外,石凯电站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进行了扩建,而集潭二级电站在投产前并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此外,《湖北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制定“一站一策”退出方案,但通山县一直没有编制具体拆除方案,也没有启动实质性工作。更为严重的是,通山县试图以调代改,将6座小水电站所在区域调整为一般控制区,以此逃避按照规定退出这些设施。
最后,由于监管不力,小水電站无法稳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并且还存在私自封堵生态流量泄放通道的行为,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因此,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