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错峰生产如梵净山春暖花开2019-2020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和谐共生
日前,乌鲁木齐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2020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旨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以下是该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错峰生产实施范围
包括钢铁、焦化、有色金属冶炼、铸造、化工及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
二、错峰生产实施时间
从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
三、实施原则
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和主要产品产量低于之前为原则,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和企业绩效水平,因地制宜推进;不允许“一刀切”,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
(一)未达标或超期改造任务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全部纳入错峰范围。
(二)工业炉窑需限产或停产。
(三)限制类产业提高限产比例或停产。
(四)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按规定错峰或合理限产。
(五)达到排放水平的涉供暖保障民生企业可不纳入或者科学组织。
四、工作要求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加强领导督促指导;建立协调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处罚;加强协调沟通与监督,在结束后总结经验并评估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