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错峰生产与生态旅游产品并行共创温暖冬季与丰富游历体验
乌鲁木齐市发布《2019-2020年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通知,旨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新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相关工业行业采暖期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错峰生产范围
包括钢铁、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铸造、化工、新建材料等符合差异化条件的重点行业企业。
二、错峰生产时间
从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
三、一致原则
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和主要产品产量低于前一年为原则,因地制宜推进;严禁“一刀切”。
(一)未达标准或超期尚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全入错峰。
(二)按照国家四部委联合印发《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合规达标需限产;需整治停产。
(三)列入限制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提高限产比例或停产,自主确定限产比例。
(四)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按规定进行错峰或合理限产,持续减排与压减过剩产能。
(五)达到相应排放水平及保障民生的企业可不纳入或根据需要组织科学生产。
四、工作要求
各区政府是责任主体,对本辖区责成实施工作。各企业要自觉遵守并提前谋划安排。各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并建立健全举报制度,以确保有序开展。
乌鲁木齐市2019-2020年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生态旅游产品并行错峰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