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错峰生产与2021年旅游业发展对照冬暖夏凉的行业策略与旅途前景
乌鲁木齐市2019-2020年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错峰生产计划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和《乌鲁木齐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做好采暖期重点工业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错峰生产范围
包括钢铁、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化工、新建材料等符合差异化条件的重点行业企业。
二、错峰生产时间
自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止。
三、实施原则
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和主要产品产量低于前一年同期为原则,因地制宜推进;严禁“一刀切”。
四、中标企业与限产要求
根据《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合规达标的提出限产要求;需整治或停产的在错峰期间执行。
对列入调整目录限制类,提高限产比例或停产。
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按相关规定进行调节和限产。
达到排放水平的可不纳入或根据需要科学组织生产。
五、工作要求: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企业主体责任自觉遵守。
要科学组织并公告调整后的计划,并报备案;督促安全措施,对风险早做预案。
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挂账整改依法处罚。
加强协调沟通,对反映问题及时指导督查,在结束后10日内总结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