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错峰生产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计划书共振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的和谐旋律
乌鲁木齐市发布《2019-2020年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通知,旨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新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文件,为我市(乌鲁木齐市)采暖期重点工业行业错峰生产提供具体措施。
一、错峰生产范围
包括钢铁、焦化、有色金属冶炼与加工、铸造、化工、新建材料等符合差异化条件的重点行业企业。
二、错峰生产时间
自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
三、一致原则
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和主要产品产量低于前一年为原则。因地制宜推进;严禁“一刀切”。
四实施细节:
(一)未达标准或超期未改造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全入错峰。
(二)工业炉窑按国家及自治区规定限产或整治;需整治的停产。
(三)限制类产业提高限产比例或停产,比例由辖区政府定。
(四)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按规定调节或者合理限产,并持续电石渣置换减排过剩产能。
(五)达到排放水平的可不纳入,或科学组织生产保障民生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对责落实,对涉及错误进行追责。
(二)科学规划调整并公告,报备相关局备案,并督导安全措施与风险预案制定。
(三)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如发现问题挂账督办处罚,抽查执行情况。
六加强协调监督:加强沟通配合处理突出问题,在结束后10日内总结评估效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