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错峰生产与中国最值得去的旅游景点并行2019-2020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调节运行
《乌鲁木齐市2019-2020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错峰生产计划》发布,旨在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精神,为我市(乌鲁木齐市)采暖期重点工业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提供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一、错峰生产企业范围
包括钢铁、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铸造、化工、新建材料等符合差异化条件的重点行业企业。
二、实施时间
从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
三、实施原则
基于环境管理实际需要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和主要产品产量低于错峰生产前为原则,因地制宜推进;严禁“一刀切”。
四、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行业企业全部纳入错峰生产范围;工业炉窑按国家方案整治要求执行限产或停产;列入限制类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提高限产比例或停产;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应按规定合理限产,并持续开展电石渣水泥减排置换。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冬季错峰生产工作,各相关工业企业需自觉遵守要求。
各区(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落实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确定限产比例。
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问题的依法处罚。
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与工信局要协调沟通,建立举报制度,对反映问题进行督查确保顺利开展。
此次计划旨在通过科学组织和有效监督,确保乌鲁木齐市2019-2020年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能顺利完成错峰生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