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规明确逾7亿补助 两大污水处理板块进入购物车
7.12亿元!
这是2019年湖南全省用于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的补助资金。按照湖南省住建厅近日公布的《2019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安排方案》,优先支持已开工项目或今年12月底前能开工的项目,对目前未开工的项目实行提前预拨。
按照“突出重点、强化绩效、统筹兼顾”的原则,其中4亿元用于支持岳阳市、湘潭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剩余31183万元用于支持全省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相关工作。
为实现资金分配相对均衡,单个项目设保底补助100万元。考虑各地财政财力情况,设置地区系数,对长沙、株洲市乘以0.8系数,对邵阳、怀化、张家界市和湘西自治州乘以1.2系数,其他市乘以1.0系数。
在资金安排方面,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成为此次扶持的重点领域。分别来看,在总补助资金中安排2050万,专项用于支持设市城市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其中12个中心城市各100万(岳阳市、湘潭市除外),其他17个县级城市各50万,实行专款专用。
具体至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方案》则明确“劣质管网改造、混错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设施,老旧城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新建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此次项目申报范围。项目剔除征地拆迁费用及无关投资后的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已获得黑臭水体奖补资金、排水防涝补短板奖补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但同时,《方案》也列举了非此次重点扶持的项目,具体为:对于建成区新建管网、新建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于70%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服务片区内污水管网体系不完善的污水处理厂扩建、一级A或更高标准的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100mg/L的城市或区域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
以筛选后符合要求的项目清单为基础,地级城市不多于10个项目,县级城市1-3个项目,县城1-2个项目,优先支持已经开工项目,未开工的项目按照市州报表中项目排序确定。另据不完全统计,确定补助项目150个,其中设市城市88个项目,其中已开工46个;县城62个项目,已开工37个。
项目全部补助资金为29133万,项目补助资金以项目计划投资为分配因素,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按照下图公式进行计算。以长沙为例,某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全省项目总计划投资515038万,本次全部补助资金为29133万,总保底补助资金为15080万,则该项目补助资金通过换算后为190.5万元。
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要在2019年底前全部开工,并形成实体工程量。对未按时开工的或实际投资小于申报投资的项目,将在后续资金安排中予以扣减。安排分配的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人员奖励及办公经费,对于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采取收回专项资金等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