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力推产业发展低碳化
中国环境报记者叶文建厦门报道
福建省厦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继续保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等指标居全国领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打造宜居厦门。
“十二五”期间,厦门市将着力推动低碳发展,加快建设国家低碳试点城市,把低碳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生活方式低碳化。厦门市提出,到2015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国家、省下达的目标内。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厦门市将持续推进产业发展低碳化。突出结构减排,加强与我国地区低碳产业和技术的合作,构建以低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组团式开展城市建设,合理布局城市功能,争取实现大部分居民在组团内就地就近工作、生活,整合优化城市空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厦门市还将在岛外新城公共设施建设中优先采用节能模式,规划建设公共交通系统、慢行交通系统以及配套设施等,建设低碳新城。推广使用节能建筑材料和新技术,加强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推行建筑节能绿色评级,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完善城市信息通讯网络建设,完成国家“十城万盏”LED试点城市和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城市工作,加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实现城市管理低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