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强化大气污染管控简述全域旅游特点共创蓝天美丽家园
唐山市发布《1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旨在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打赢三年行动计划奠定坚实基础。方案内容如下:
一、管控目标
2020年是关键年,依法治理、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推动唐山市退出“后十”并开好局。
二、管控时限
2020年1月1日至31日。
三、管控原则
(一)除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和国际旅游岛外的区域不受影响。
(二)各县(市、区)需对涉及行业企业进行明确监管,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
(三)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加严减排措施。
(四)纳入省第一批正面清单的企业不予管控。
四、管控要求
(一)工业企业减排:
钢铁行业:绩效评价为A或B级无限产;C级钢铁企业按《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停产装备要求;退城搬迁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焦化行业:B/C级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每日22时至次日10时停止湿熄焦作业。
水泥熟料行业:金隅冀东唐山分公司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且通过验收的,不限产;其他水泥厂限产50%以下。
玻璃行业:B类20%生产限制;C类按前一年最低负荷运行。
五、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六、大型扬尘源和非道路机械移动源控制
七、大型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八、小汽车尾气监测与处理
九,散煤使用整顿与严格管理
十,餐饮油烟专项整治:
十一,大规模开展督导检查与曝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