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环境污染致职业病或要追刑责探讨中国生态环境问题与对策的物品管理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吕洪涛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如果环境污染导致职业病,并且构成刑事犯罪,那么检察机关将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责任,以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吕洪涛也强调,如果存在行政监管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形,要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此外,通过办案工作,检察机关发现了许多危害生态环境的案件背后,有着执法监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甚至索贿受贿等问题。因此,最高检决定继续开展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
具体到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该事件被列为典型案例之一。在该事件中,一些企业私设暗管,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沙漠腹地,对腾格里沙漠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在督办过程中,一些涉嫌污染环境罪的企业被立案侦查,而一些环保部门和执法监管人员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被依法调查。
此次行动显示出中国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及对违反环保法律规定行为进行惩处的决心。这对于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对当前中国面临的一系列生态环境挑战作出的积极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