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环境污染致职业病或要追刑责探讨人类与生态文明的深度关联在物品生产中的反思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吕洪涛强调,对于环境污染导致职业病的情况,如果构成刑事犯罪,检察机关将采取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责任,以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最高检同时通报了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工作情况,并公布了一些典型案例。
据报道,从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间,共查办了489起生态环境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1123起渎职犯罪案件。这一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许多危害生态环境的案件背后,都存在执法监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甚至索贿受贿的问题。因此,最高检决定重点查办一些关键环节如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涉及职务犯罪的行为。
今年开始,最高检开展了一项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旨在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并已挂牌督办12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数量巨大且后果严重的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
针对因环境污染导致职业病的问题,吕洪涛提出了若干建议。他表示,如果监管部门存在失职或乱作,则需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如果潜在患病群体广泛而身份未明,也可以通过公益诉讼来维护这些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昨天的一次发布会上,还公布了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侦办过程,这是一个典型的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例子。腾格里沙漠位于内蒙古、宁夏和甘肃交界处,由于企业排放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入沙漠,对该地区造成了严重损害。高级别督导组前往现场调查并指导办理这四起与此有关的大型排放事件。
最终,有几家化工企业因为违规排放被判罚金,而部分环保官员因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也被依法调查。此举显示出中国政府对于打击破坏生态安全行为以及提升环保执纪力度所展现出的决心与行动。在未来,将继续关注这一方面如何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以保障人类与地球之间健康平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