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环境污染致职业病或要追刑责如何在物品生产中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吕洪涛提出了一个问题:环境污染导致职业病的情况下,如果构成刑事犯罪,检察机关将如何处理?他表示,如果存在这样的情况,检察机关将通过追究生产企业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责任来保护受害者。
此外,最高检也通报了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有关情况,并发布了一些典型案例。据报道,从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一共查办了489起生态环境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1123起渎职犯罪案件。
吕洪涛还指出,不少危害生态环境的案件背后,都有相关执法监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甚至索贿受贿等问题。因此,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办一些环节,比如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监管、环境评价、污染治理以及重大环境事故等环节的职务犯罪。
今年,最高检决定继续开展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纠正一些不良现象,如有案不移或有案不立的问题。这项活动已经挂牌督办了12起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其中包括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数量巨大且后果严重的情形。
针对由此引发的问题,即如果存在行政监管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形,要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如果潜在患病群体十分广泛而无法确定,也可以通过公益诉讼维护他们合法权益。
此外,还有一则典型事件是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这个事件是在去年9月曝光出来的一系列企业排放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到腾格里沙漠的事故。这些排放造成了极大的生态损害,对当地居民健康产生了严重威胁。此次事件已被列入重点挂牌督办,并已开始侦查及取证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有几个企业被发现私设暗管,将工业废水排入沙漠腹地,这些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被视为对生态系统造成严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