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大气治理与青海省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进共谋14方案实施成功
《青海省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等“1+4”方案公示暨京津冀大气治理对策交流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和《青海省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5年)》(青发改产业〔2021〕848号)的要求,经征求各有关市(州)政府、部门及相关企意见建议,现将《青海省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等“1+4”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10日至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971-6310983反映。
附件:
① 青海省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
② 青海省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作方案
③ 青海省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作方案
④ 青海省有色金属冶炼行业节能降碱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