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生态先行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
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低碳环保项目管理权限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的公告,旨在优化营商环境和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管理规定,以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该局制定了《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低碳环保项目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以下简称《分级目录》,见附件)。经市政府同意,该文件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原《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原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公告2015年第13号)同时废止。
除了《分级目录》以外,由于涉及到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其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各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此外,《关于发布〈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审批 environment impact assessment files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directory (2015 year)〉_Announcement》(原environment protection department Announcement 2015 No.17)的内容也需要遵循。
特别是对于石油加工、炼焦业、新建或扩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某些子行业,如肥料制造、半导体材料生产等;医药制造业中的新建或扩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生产;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中的人造革和发泡胶产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工业中的水泥制造以及玻璃生产等,都需要按照新的标准进行评估,并获得相应的许可证。
此外,对于汽车制造业中的整车制造以及发动机生产,以及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修理中的机车、车辆、动车组制作;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等高技术含量产业,其对资源消耗与污染物排放有较大影响,因此其评估标准更加严格。
最后,对于研究与试验发展领域,如专业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以及研发基地,尤其是在医药类中试内容的大型新建或扩建工程,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的公园大型主题公园及其它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都需考虑到它们对未来城市发展带来的长远效益,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