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综合治理变局 PPP重构自然生态补偿新篇章
从近期新增的环保PPP项目看,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投资规模较大,比如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达到125亿元。图为鄱阳湖湖面。资料图片。
编者按
今年,PPP模式进入实践年。实践中,业界对PPP模式的前景抱有信心,但也存在疑虑。
未来还有哪些机会?能不能通过实践解决问题?本刊开设PPP实践系列报道,将通过对PPP具体案例的采访,为这一模式的完善提供借鉴。
本期刊发第一篇报道,关注“水十条”出台后,PPP模式如何应用于水污染防治领域。
中国环境报记者 陈湘静
“水十条”落地不久,环境保护部即联手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水污染防治领域推进PPP工作,实施城乡供排水一体、厂网一体和行业“打包”,实现组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水污染防治所需的大量资本投入指明了机制和模式。
一方面,“水十条”提出的水环境综合治理任务,多为长期、复杂且资金需求量大的系统工程;另一方面,现在在市场化程度、盈利模式方面最为成熟的 水务行业,也正在寻找新的投资机会。
从单体项目到综合治理,一步入新竞争场
企业应注重以生态补偿制度为目的开发综合项目
去年以来,在环保产业中尤其是可谓是并购与 PPP齐飞,这两者均成为新一轮行业调整重构切入点。特别是在后者,它正在成为优势企业新的竞争场。在我国的一些城市,由于历史原因或自然条件,使得这些地区面临着严重的问题,如黑臭河段等,那些拥有技术资源整合能力等优势的环保企业将获得更多机会,在订单获取方面将有明显竞争力。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从近几年的调研来看,有一些地方政府开始选择与实力雄厚的企业合作,不仅是通过较长时间减轻支付压力,更是希望通过以生态补偿绩效作为付费依据,而提升投资效率。这对于那些想要进行更大型度全面的生态恢复工作而不愿意承担过高成本的地方政府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它可以帮助他们避免一次性巨额支出,同时也能够确保生态恢复效果得到良好的维护和监督。而对于那些拥有专业技术能力但缺乏足够资金支持的小型环保公司来说,这样的合作方式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帮助他们获得必要的手段来完成他们计划中的生态保护任务,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学习到如何有效利用资源,从而提高自己的发展潜力。此外,对于那些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成就但又希望进一步扩展业务范围的小型环保公司来说,该合作方式同样具有吸引力的价值,因为它不仅能够帮助他们获得更多资金,而且还能够让他们在整个过程中学会如何管理更大的项目,从而加强自身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