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全部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本报讯 (记者黄江洁)从去年4月1日起,市环保局开始加强噪声超标收费管理,并首次开征扬尘排污费。那么1年多来,征收情况如何?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去年市环保局全年共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扬尘排污费6962.27万元。 据悉,从去年4月1日起,市环保局开始加强噪声超标收费管理,并首次征收扬尘排污费。其中,噪声排污费的征收对象是: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噪声。 而扬尘排污费的征收对象是:码头及露天堆煤场,具体是指码头(煤炭装卸)、煤炭堆放场在装卸、堆放煤炭过程中产生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根据征收标准,噪声超标者,最高每月要缴11200元排污费。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据统计,去年市环保部门共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扬尘排污费6962.27万元。“在征收过程中,企业均能自觉依法缴纳排污费。”该负责人表示,但由于噪音和扬尘存在明显的瞬时性等特征,监测部门往往难以取得可靠的监测数据,对此类排污费的开征带来了一定影响。 噪声和扬尘排污费征收后去向如何?该负责人表示,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企业收到市环保局开出的《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后,经市环保局指定的商业银行向市财政局代收费专户缴纳排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市环保局表示,今年将继续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和扬尘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