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错峰生产令温暖冬季旅游计划并进
乌鲁木齐市2019-2020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方案公布,旨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蓝天保卫战。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错峰生产企业范围
包括钢铁、焦化、有色金属、铸造、化工和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
二、实施时间
自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
三、实施原则
以企业污染排放量和主要产品产量为依据,根据环境管理实际需要推进;因地制宜,因企施策,不得“一刀切”。
(一)未达标准的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全部纳入错峰生产。
(二)工业炉窑需限期提标整治或停产。
(三)限制类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列出的企业提高限产比例或停产。
(四)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按规定进行错峰或限产。
(五)达到排放水平的保障民生企业可不纳入错峰或科学组织生产。
四、大事记
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冬季错峰工作,对各级工业企业负责。
通过官方网站公告调整后的计划并报备案;督促安全措施及风险预案制定与执行。
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检查力度,如用电监控等;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并抽查整改情况。
加强协调沟通与社会监督,在结束后总结经验教训评估效果,由工信部门汇总报告两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