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错峰生产简述全域旅游特点对偶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与全域旅游的和谐共融
乌鲁木齐市发布《2019-2020年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通知,旨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新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采暖期重点工业行业实施错峰生产。以下为具体内容:
一、错峰生产企业范围
包括钢铁、焦化、有色金属加工、铸造、化工、建材等符合差异化条件的重点行业企业。
二、实施时间
自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
三、实施原则
以企业污染排放量和主要产品产量低于前一年为原则,对未达标或超期改造任务未完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必须参与错峰生产;合规达标的需提出限产要求;列入限制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提高限产比例或停产;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按规定进行错峰或限产。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冬季错峰生产工作,并科学组织实施,及时调整计划并公告,同时报市工信局和生态环境局备案。各相关工业企业要提前谋划合理安排生产,并建立安全措施,对可能发生风险要早做预案。各区要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和处罚。在结束后10日内,由各区工信部门汇总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