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错峰生产与旅游开发项目寻找投资对偶2019-2020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和非传统旅游资源的双
乌鲁木齐市2019-2020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方案公布,旨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蓝天保卫战。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错峰生产企业范围
包括钢铁、焦化、有色金属、铸造、化工和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
二、实施时间
自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
三、实施原则
以企业污染排放量和主要产品产量为依据,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及污染绩效水平,因地制宜推进;严禁“一刀切”。
(一)未达标准的工业炉窑需限期整治或停产。
(二)列入限制类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企业,可提高限产比例或停产。
(三)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应按规定错峰或限产,并开展置换工作。
(四)达到排放水平的保障民生企业可不纳入错峰生产或科学组织生产。
四、本次工作要求:
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冬季错峰工作,对相关责任主体负责。
科学组织实施并公告调整后的计划备案。
强化执法检查,建立协调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加强协调与监督,建立举报制度,对反映问题进行指导督查,并评估效果汇总报告。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确保乌鲁木齐市采暖期重点工业行业能顺利完成错峰生产任务,为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