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项目 陕西汉中市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日前,汉中印发《汉中市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工业防控。督促大唐略阳电厂11月底前完成7号机组工程建设;象山水泥有限公司6月底前完成脱硝及除尘设施建设。勉县要督促陕钢集团汉中公司规范运行球团生产线脱硫设施,做好减排台账;汉钢公司尽快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炉;汉中锌业公司做好脱硫脱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略阳县要督促略钢公司规范运行烧结机脱硫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全文如下:
汉中市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为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严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省上下达我市201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是:到2018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4.2%、4.2%、6%、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保持“零增长”。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工业大气污染防控。一是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略阳县要督促大唐略阳电厂11月底前完成7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象山水泥有限公司6月底前完成脱硝及除尘设施建设。勉县要督促凯迪生物发电公司和华富新能源公司启动治污设施改造,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在2019年4月底前达到省级排放限值要求,严禁超标排放。二是抓好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勉县要督促陕钢集团汉中公司规范运行球团生产线脱硫设施,做好减排台账;汉钢公司尽快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炉;汉中锌业公司做好脱硫脱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略阳县要督促略钢公司规范运行烧结机脱硫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各县区要进一步督促辖区涉气企业健全污染治理设施,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三是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市住管局牵头开展“清炉”行动,全面排查、清理取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小煤炉和各类燃煤灶,督促改用电、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市发改委牵头严格执行新建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以散煤、规上工业燃料煤削减为主,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完成年度煤炭削减任务。四是深入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在用机动车淘汰更新激励政策,加快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国Ⅲ及以下柴油车等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严格落实机动车环保检验前置制度,严厉打击柴油货车等“冒黑烟”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行为。市交通局要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普及力度,全面推行现有燃油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鼓励新购置电动出租车,提高公共交通新能源车辆比例,完成25%以上现有燃油公交车更新任务。市建规局、住管局、交通局、水利局要进一步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督促各县区全面完成不符合国Ⅲ标准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任务。
(二)深入推进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一是强化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监管。市污水处理厂及各县区污水处理厂要全面完成提标改造工程验收,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一级A标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市住管局、市建规局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快沿江重点镇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城投公司要在6月底前完成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宁强县、城固县要督促青木川镇污水处理厂和柳林(航空智慧新城)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确保年底前建成投运。二是深入开展汉江生态环境保护“清澈”行动。市水利局牵头做好汉江、嘉陵江流域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设置排污口等问题,对永久停用的入河排污口办理注销手续;市建规局、市住管局要加快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解决东排洪渠和新东排直排问题,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年内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稳定达到90%和80%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以上。三是完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加强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到减排核算要求。
(三)扎实开展农业水土污染整治。一是加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各县区要设立专项资金,保障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运维工作,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二是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各县区要全面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任务。辖区现有规模化养殖企业和养殖小区全部完成治污设施建设。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全面实施固液分离、雨污分离,建设完备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全面推进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三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编制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控制化肥农药污染,化肥农药利用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省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四)全面提升固定源监管水平。一是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实施。完成8个行业企业的新版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落实已发行业的证后监管,实施重点污染源“一企一证一卡”式管理,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按证排污。二是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按要求对现有排污单位开征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新(改、扩)建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应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排污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污染物减排。三是继续推行重点行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管理。开展工业污染源污染排放情况评估,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实施一企一策,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对达标无望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关闭。四是持续抓好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确保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中省要求。五是做好减排台帐建设。各县区严格按照中省市的相关要求,规范制作减排项目纸质及电子台帐,特别是淘汰落后产能、清理取缔“散乱污”等工作要为减排核查核算提供完整、翔实、有效的证明,充分印证减排成效。
(五)加快实施落后产能淘汰。市工信委应制定并实施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督促有关县区政府和企业完成年度落后产能退出任务,进一步压减高耗能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产能。各县区应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实现动态清单式管理,严格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超标排放或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已关闭重污染企业死灰复燃,对应取缔企业严格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
(六)全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市交通局、市住管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要牵头做好各自领域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确保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工程机械制造、汽修及4S店、铁艺喷漆、广告喷涂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达标排放。各县区应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实现餐饮经营场所和机关单位食堂餐饮油烟治理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加油站、油品储运销设施三次油气回收治理,进一步提高油气回收效率,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一中心任务,结合治污降霾、水污染防治综合施策,实现环境质量目标与污染减排目标的统一。县区主要领导要严格履行减排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部署污染减排工作,主动调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各级环保、发改、统计、工信、农业、公安、住建、交通、质监、工商、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市政府部署,全力抓好“三大一严”百日会战、环境卫生整治“春雷行动”以及秦岭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清零”行动、汉江生态环境保护“清澈”行动、控制散煤污染“清炉”行动、修复治理土壤污染“清查”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实现协同减排。
(二)严格考核问责。市委市政府继续将减排任务纳入追赶超越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重点减排项目完成情况作为减排指标是否完成的重要依据。对项目推进缓慢、任务完成较差的县区政府及部门单位进行通报、预警、督办、约谈,严格兑现污染减排绩效考核、“区域限批”、“一票否决”等制度规定,确保全市减排目标顺利实现。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2018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补充完善项目,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有项目支撑。方案编制情况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市减排办,同时,按月报送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6月20日、12月15日前将半年、全年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及台账资料报市减排办,资料报送情况计入年度考核的平时考核成绩。
汉中市2018年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重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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