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生态守护社保缓缴新动向推进环保稳岗措施快速享受
在青海省,为了响应全国和全省关于稳定经济大盘的号召,并促进中央和地方政府一系列稳定经济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紧密围绕“六稳”“六保”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助企稳岗和保障扩围两个关键任务。通过优化服务、加强风险防控,以及实际行动来推动将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到位。
6月14日,本文作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确保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并进一步推动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一揽子经济政策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缓缴社保费政策范围等问题的通知》。此通知旨在放宽缓缴政策的适用范围并延长缓缴期限,同时增强失业保险对企业稳岗支持力度,以保护市场主体及其就业安全。
针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且经营困难的小型、中型微型企业,该通知提出了一项阶段性缓缴计划,其有效期至2022年底期间不收取滞纳金。此外,还通过提高失业保险返还比例,加大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覆盖面,从原本只涵盖中高风险地区的小微企业扩展至同区域的大型企业,以及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中的餐饮、零售、旅游以及民航与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五个领域内所有企业。此举鼓励这些行业吸纳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参与失业保险,可获得每名1500元的一次性扩员补贴。
《通知》明确指出,将缓缴范围进一步拓展至22个困难行业,其中养老保险费可以申请延长到本年度结束。而对于原先包括餐饮、零售、旅游等5个特困行业在内所涉及三项社保费的缓缴方案基础上,此次增加制造业作为重点 industries之一,这些新增入列工业可申请对单位部分三项社保费进行暂时减免。具体来说,对于养老保险费而言,实施期限将至2022年底;而失业与工伤保险则分别延长到2023年初。在这整个过程中,无论是原有还是新加入该项目之中的所有涉及机构,都能享受到免除滞纳金这一优惠待遇。这一切都是为了帮助那些因疫情而遭受冲击的小微企业恢复健康发展,同时也为国家提供了一个更加坚固的地基以支撑其繁荣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