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为违建项目通关充当推手
滇池二级保护区内违法地产环湖而建;非法采矿和地产项目建到了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两高”项目未批先建……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日前公布的典型案例中,一些地方违法违规项目建设问题突出。违建项目为地方增加了财富,却带来了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地方什么项目能上、限上、禁上,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什么项目限上、禁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都有明确严格的规定。项目建设必须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也是常识。为什么一些地方进行违规项目建设,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却揣着明白装糊涂?根子在于,少数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片面追求GDP政绩,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突破生态环境底线,为违建项目“通关”充当了推手。 比如,《云南省滇池条例》对二级保护区内允许建设生态旅游、文化建设项目界定不明确,导致一些旅游地产“打擦边球”。再比如,广西凤山县政府在报审的《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20-2030)》中,将部分原保护区内的重要地质遗迹调出保护范围,把多数保护区域降级,使地产违法建设有机可循。 响鼓还得重锤敲。要对违建项目“零容忍”,就要抓住“关键少数”,针对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发展观错位”“站位不够高”“履责不够到位”等问题,强化制度硬约束。对违法决策、违规“过关”的违建项目,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严重后果的,对党政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法追责。加大对主要领导的绿色考核、绿色审计力度,与“帽子”及待遇紧紧挂钩。坚决落实整改要求,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破坏自然生态的项目要坚决拿下来,推动经济和生态环境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