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为检查各地对《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6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省住建厅检查组于近日对我市2016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以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
这次检查对咸宁中心城区和嘉鱼县的6个在建项目、3个竣工项目采取项目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内容主要包括新增建筑节能能力、发展绿色建筑、新增节能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供应量年度目标任务等6个方面完成情况,城市城区“禁实”、“禁现”工作和农村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情况,以及预拌混凝土生产场地扬尘防治工作。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在市住建委召开了检查情况通报会,对我市2016年建筑节能工作给予肯定,并对下步建筑节能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