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度重视资源环境问题,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努力打造美丽浙江“重要窗口”。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着提高,环境治理成效持续显现,生态环境质量显着改善。 美丽浙江取得重大进展,谱写生态文明新篇章。

1、生态建设与绿色发展进程

新中国成立后,工业基础十分薄弱,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的矛盾并不尖锐。 此后二十年,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水平的提高,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 与此同时,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逐渐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在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时更加理性地关注环境保护问题。 1973年8月,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开始。 会议结束后,从中央到地方均成立了环保机构,开始对一些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城市和河流进行前期治理。 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腾飞。 历届浙江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为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 他们取得了显著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 无论是改革开放前长期担任省委书记的江华,还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历任省委书记,都积极倡导生态保护,高度重视环境绿化,强调综合治理,为推动浙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重大的贡献。

(一)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初步加速阶段(1978-2012年)

20世纪80年代初,省委、省政府按照“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战略方针,逐步加大了“三个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逐年增多。 同时,落实率和新污染源管控明显加强。 同时,积极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规划发展新的工业生产门类,特别是能源消耗较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并污染。 我们坚持发展,坚持保护并重的方针,尽量做到先污染、后治理。 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困境中,浙江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宁愿在必要时牺牲一定的经济发展速度。 1988年,浙江关停电镀厂258家、印染厂15家,对杭嘉湖地区水污染防治实行“零点行动”倒计时; 1999年至2000年,重点实施“一控两达标”,依法关闭严重污染企业2567家。 2.2万余个工业污染源达标率达99.8%。 20世纪90年代以来,浙江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省第九次代表大会报告明确提出,要“增强环境意识,治理环境污染,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逐步改善生态环境”。 省委十届二中全会提出深入实施“碧水蓝天绿色”工程,以治理水污染和大气污染为重点,把污染治理作为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可持续发展。

进入新世纪后,浙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进程明显加快。 2002年,时任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省委十一届二中全会上提出,要“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建设‘绿色浙江’为目标,以生态省建设为主要载体,努力保持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03年是浙江绿色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习近平提出“八八战略”决策部署,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进一步发挥浙江生态优势,创建生态省,创建“绿色强省”。他誓言用20年左右的时间,建设山河更加美丽、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绿色浙江”。生态省建设全面启动,浙江成为第五个试点当年,《浙江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和《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发布。2005年,习近平全面启动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使之成为生态省建设的中心环节。同年,习近平在浙江安吉余村考察时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2006年6月,安吉成立全国首个生态县。 在习近平的领导下,浙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进程全面加快。 “一届又一届”,2007年6月的省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省委部署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造福全省人民的各项任务,提出了“六多”目标,其中之一的意思是“环境更加美丽”。 2008年4月召开的省委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站在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把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优化人居环境作为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内容。民生。

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习近平紧密结合浙江实际,进行一系列理论创新,逐步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建设理念。 “我们不仅需要金银,还需要绿水青山。” “绿水青山等于金银”。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抓早了,事半功倍,抓晚了,事半功倍。” 越晚,就越被动。” “经济越发展,就越要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绿水青山发挥了持续的生态效应和经济社会效应,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浙江已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发祥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

(二)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进程不断深化(2012年至今)

多年来,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把蓝图绘到底”、“一届一届”、“一届一届”的精神。成功不靠我”,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步一个脚印,不断深化,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将“坚持生态立省战略,加快建设生态浙江”作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现代化浙江的重要任务,提出打造“富饶美丽的生态浙江” 、和谐、健康”。 省委十三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策部署,提出建设“富饶美丽、和谐健康、人文繁荣、宜居宜居”的美丽浙江为工业和宜居”。 省十四大提出坚定不移走“八八战略”引领道路,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美丽浙江等“六浙”建设。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又进一步更快。 2020年8月,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15周年之际,《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高水平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方案纲要》印发。时代(2020-2035)”发布。 生态环境部与我省签署全国首个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省。

浙江不仅坚持并不断深化发展战略中的“八八战略”思想,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而且不断细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举措,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生态文明建设方案并取得了显著成果。 。 浙江持续推进完善顶层设计,不断强化环境保护“811”行动和建设美丽浙江“811”行动,大力推进“五治水”、“三改一拆”和“四面三化”统筹山水林田湖治理,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美丽乡村、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美丽中国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部省共建生态文明试点示范省,并率先通过试点验收为建设国家生态省。 人居环境改善取得长期成效,我省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绿色发展道路,朝着天更蓝、山更绿、地更净、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目标迈进。

二、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成果

(一)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着提高

近年来,浙江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有效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节能降耗成效显着。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0.90吨标准煤(2005年价)下降到2020年的0.41吨标准煤(2015年价),比1990年下降65.7%,能源消费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国家。 “五年计划”以来,连续三个五年计划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较高。 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6.0%,比2015年提高6.3个百分点; 2019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3.8%,比2000年提高14.5个百分点,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水资源得到有效节约、保护、开发和利用。 百亿水资源保障工程、“五自”水库工程等实施,供水能力大幅提升,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取水许可和有偿用水制度。 2020年,用水总量164亿立方米,比2000年的201亿立方米大幅减少;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到25.3立方米,比2000年下降87.5%; 中水回用、海水淡化、雨水利用等其他供水占供水总量的比重由2000年的0.2%提高到2020年的2.4%,用水效率大幅提高。 我省在全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体系考核中连续多年获得优秀成绩,受到国务院表彰。 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坚守耕地红线,全省耕地面积保持稳定,基本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补平衡; 坚持以亩促转型的原则,2018年,建设用地面积133.2万公顷,自2000年以来年均增长133.2万公顷,仅增长1.8%; 全年实施耕地复垦工程1870个,新增耕地14.1万亩。

(二)环境治理成效持续显现

坚定不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水、气治理,推动重点区域污染减排和环境改善,开展“五水治理”、治理瓦斯、治理雾霾、治理污染等一系列环保专项工程减排等整治行动不断开展,治理成效不断显现。 环境治理投入和治理力度明显加大。 2019年环境污染治理总投资572.1亿元,是2000年的6.8倍,其中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34.1亿元,是2000年的1.5倍。2020年燃煤锅炉247台淘汰改造35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逐步淘汰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严格执行工业炉窑能耗标准,燃煤热取缔高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 对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干燥炉(窑),严禁接入耗煤项目。 严禁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面覆盖县级以上城市。 。 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20年,我省完成102个工业园区废气综合治理、1200个工业废气处理项目、51个恶臭恶臭治理项目、3058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淘汰运营国三级及以下柴油货车2.6万辆,新增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1.1万辆。 在圆满完成“十一五”、“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的基础上,2015年至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硫磺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累计下降25.2%、21.3%、28.8%、23.2%,均完成了国家确定的减排目标。 垃圾处理水平显着提高。 2020年,完成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项目207个,新增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44万吨,年利用处置能力达到1145万吨。 主要危险废物类型已实现区市自我平衡; 共建成焚烧设施127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9.29万吨,实现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和“零填埋”处理。 全面实现城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率达到97.3%。

(三)生态环境质量显着改善

坚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2020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 PM2.5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国重点地区第一。 “十项水措施”考核排名全国第一。 环境质量位居长三角地区第一。 公众环境质量满意度连续九年提高。 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13年底,省委、省政府作出“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以治水为突破口,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污染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20年,群众对全省“五治水”工作满意度连续七年上升。 221个省控断面中,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占94.6%,比2003年提高54.6个百分点; 98.2%的断面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比2017年提高21.3个百分点。11个设区市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首次达到县级达到100%。 145条跨行政河段水质达标率达98.6%,比2009年提高44.9个百分点,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20年,11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下降28微克/立方米; 每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2%至98.9%,平均为93.3%,比2013年上升24.9个百分点。 69个县级及以上城市每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海洋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从87.2%到100%,平均为96.2%,比2013年提高4.6个百分点。 2020年,沿海海域未发现有毒有害赤潮。 与上年相比,赤潮发现数量减少10倍,累计面积减少334.8平方公里。 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海水面积比例占43.4%,比2005年提高20.6个百分点。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比例明显下降,改善情况为全国最好。历史。

(四)自然和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我们高度重视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大力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改善”、小城镇环境整治和“大花园”建设,自然和人居环境显着改善。 自然生态环境优越。 2019年,全省县域环境条件优良县(市、区)56个,占全省总面积的81.4%。 2020年,森林覆盖率由1952年的39.7%提高到61.2%(含灌木林)。 有国家森林城市18个,自然保护区27个,位居全国前列。 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2.4%,比2006年提高6.9个百分点; 城镇污水处理率97.3%,比2000年提高64.1个百分点; 气体渗透率达到99.1%,水渗透率达到100%;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首次达到100%,比2000年提高36.3个百分点。近年来,农村改水累计效益率已接近100%。 全省11个地级市全部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生态创建工作成效显着。 累计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24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8个,位居全国第一。国家总数; 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7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61个。 “千万计划”荣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

(五)绿色生活方式逐步形成

通过持续不断的环境整治和“生态日”宣传示范活动,简单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消费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处理逐步实现,全社会绿色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逐步形成。 绿色出行正在成为主流。 2019年,每万名城镇居民公共交通乘客量为101.6万人次,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比上年增长52.0%。 作为首批创建绿色交通省试点之一,以高分通过了交通运输部的评估验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垃圾集中分类处理体系基本形成。 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 区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5%以上,资源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 绿色农业、绿色建筑方兴未艾。 2020年,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市3个、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30个、省级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107个、新增省级优质绿色农产品基地10个、共计25个; 城市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10%,建设比例达到97.0%。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浙江将围绕忠实落实“八八战略”、努力打造“重要窗口”这一主题,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迭代升级,坚定不移推进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美丽浙江“重要窗口”,谱写生态文明先锋示范新篇章。

(能源环境统计司 莫凤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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