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今年要全面推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开福区位于长沙市北部的湘江与浏阳河流域,拥有山林和湿地,形成了良好的长沙市北部新城生态圈。2009年,开福区在中南地区率先开展了生态环境补偿试点工作。
经过一年多试点,探索出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法、模式。目前,开福区已制定出《环境资源交易与生态环境补偿试点方案》和《生态补偿考核标准》,对长沙市城北新区内的湿地、绿地制定合理价格,实行政府购买或者租赁、公共使用、有偿保护等多种形式的补偿机制。开福区按照耕地25元/亩·年、山林25元/亩·年、湿地(包括山塘、水库、排灌、渠道)25元/亩·年的标准,把生态环境补偿费发放到户(按每户所承包的耕地、林地、湿地发放),集体耕地、山林、湿地则发到村、社区一级。
开福区《关于2011年生态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生态补偿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凡是发放给生态环境补偿费的村、社区和农户,都必须积极采取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在经济水平、环境卫生、污染控制、资源保护与利用、可持续发展、公众参与等方面都力争达到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水平,其具体指标有:清洁能源普及率达80%,农膜回收率达8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0%,绿化覆盖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比例达50%等1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