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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治理_能源治理与法律_能源治理与法律前景

日前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要求,要把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制度优势,提高治理能力,事故总数、特大事故、特大事故继续下降。

煤矿是高风险行业,有效防范和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正处于攀爬、攻坚期。 维护煤矿安全的压力和难度越来越大、难度越来越大。 预防和遏制重大事故的确定性还不高。 党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好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率,推动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要强化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不审批、不许可、不生产。不安全可以允许,不能忽视利益。 转过头,把安全抛在脑后。 要强化风险意识,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防范“黑天鹅”“灰犀牛”一次不如一次。

要把安全生产抓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必须坚持系统治理,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集团公司、煤矿、区队、班组、员工要层层落实责任,落实到位; 一、要敢于碰硬,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要肩负起“促进一党发展、保障一党安全”的政治责任,对事故频发、重大风险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毫不留情。 该约谈的该约谈,该曝光的该曝光,切实完善“国家监管、地方监管、企业责任”的工作格局。

安全生产必须标本兼治,从根源上解决,建立健全安全防控体系。 煤矿企业要健全风险识别和控制机制,开展重大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公示等工作; 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重大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要开展“一补三防”全覆盖专项检查,开展水害区域排查和超前防治,开展典型岩爆矿山示范咨询检查,推进超前治理的重大灾害。 要统筹推进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对30万吨/年以下煤矿进行分类处置。 该退出的必须坚决退出,不能踩政策底线,不能搞低水平重复建设。 要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和产能提升,审查开采深度超过千米等四类建设项目。

搞好安全生产,必须依法治国,健全煤矿安全法制体系。 要大力宣传贯彻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远程督导监控,汲取事故教训。 要切实把法律和制度的优势转化为煤矿安全治理的实效,严格执法、确保落实,让法律的每一句话都被听到。

地基不牢,地就会动摇。 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必须坚持“管理、装备、质量、制度”并重,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努力取得有机融合、转移重点、升级换代的有效成效。 要全面铺开智能化建设,提高安全技能,推动落实“一优三减”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煤矿企业要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深入发力,发优势、补短板、强强弱。

推进煤矿安全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化于思想、外化于行动,关键是建设一支忠诚、廉洁、负责的高素质专业监督检查队伍。 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改进作风纪律,坚持严管与爱岗相结合,形成聚焦实干的明确方向和性能。

登坡过关者远,闯关夺关者稳进。 新的一年、新的征程,煤矿安全战线上的干部职工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严谨的态度、踏实的作风、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和硬措施,确保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作者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