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海南省政府获悉,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已经下发。详情如下: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琼府办〔2016〕169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节能环保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立省”的工作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建设为依托,强化政府引导,完善政策机制,培育规范市场,着力加强技术创新,大力提高技术装备、产品、服务水平,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为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
创新引领,服务提升。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更加注重协同创新,鼓励企业创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扶持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建设,促进产业升级。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特许经营、综合环境服务等市场化新型节能环保服务业态。
需求牵引,工程带动。围绕低碳试点省和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营造绿色消费政策环境,加快实施节能产品应用和设施改造、循环经济、环境保护重点应用(示范)工程,拉动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政策激励,制度保障。梳理和整合价格、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改革项目投资管理体制,规范产业准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向节能环保产业,拉动节能环保产业市场的有效需求。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用改革的办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针对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瓶颈制约,有效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调控作用。
(三)主要目标。
产业规模和技术推广显著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集成、转化能力大幅提高,能源高效和分质梯级利用、污染物防治和安全处置、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应用取得重点突破。装备和产品的质量、性能显著改善。到2020年,力争实现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左右,节能环保装备技术应用水平大幅度提升,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城镇污水、垃圾设施运营基本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新业态、新机制初步形成,产业带动作用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