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今天印发了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我们的目标是到2025年,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提高我们的治理能力,让大家的居住环境更加干净、健康、安全。我们还将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各项要求,实行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地预防新污染物引起的环境风险。让我们一起为保护我们的美丽环境而努力!大家好,我要介绍一下我们的工作方案——《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我们的指导思想是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们的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掌握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状况和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状况,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我们会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一品一策”,实行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并且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机制,从源头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我们将采取“风险预防、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并且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切实保障首都生态环境安全。让我们一起加油,保护我们的环境!我认为,我们要完成主要任务,就得健全管理机制。首先,我们要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生态环境部门会与其他部门如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管、药监等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一起开展联合调查和联合执法,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根据国家的统筹、市级的负总责、区级的抓落实的原则,我们要健全管理机制,并落实属地责任。此外,我们可以发挥首都科技、教育和人才优势,建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科学指导和技术支撑。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按照要求开展工作。通过这些措施,我们能够有效预防新污染物环境风险,保护环境。我觉得,为了有效预防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我们还需采取以下主要任务。其次,我们要开展调查监测。具体来说,我们要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按照国家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我们要开展本市化学物质环境基本信息调查,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调查。我们还需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等详细信息调查,以保护环境。此外,我们要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聚焦重点地区、典型工业园区、重点行业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探索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中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技术方法,实现多层次、多维度、多时空的全面监测。这项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实施。最后,各区政府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落实相关任务,确保工作有效进行。为了更好地预防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我认为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我们要推进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探索和引进新的监测技术方法,加强新污染物的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等监测能力。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实施此项工作。到2025年底,我们要初步建立本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其次,我们要探索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以农业、畜禽养殖等行业使用的农药、抗生素等化学物质为重点,因地制宜试点开展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然后,我们需要梳理本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源。结合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本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调查监测等情况,识别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严格落实“一品一策”管控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并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北京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最后,我们要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督促企业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监管义务。这些工作的实施有赖于各区政府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配合落实。为了切实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我认为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方法。首先,我们要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监督检查。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责任,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强化对新化学物质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企业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实施此项工作。其次,我们要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按照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有关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我们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对纳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同时,我们要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的准入管理。另外,在进出口管控方面,我们要依法严格落实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和《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最后,我们要依法加强对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的打击力度。此项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我深刻认识到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区政府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全力配合好相关工作。为了保护环境,我认为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要全面落实国家环境标识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的体系,严格控制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含量,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我们要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要求,对儿童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开展质量随机抽检,并依法处理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其次,要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我们要依法对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同时,加强企业环境信息的依法披露,督促企业依法公布其涉及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名称、排放浓度、排放量等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我们要严格落实国家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制度,推进绿色制造。此项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最后,要加强对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的管控,确保环境安全。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此项工作由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市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我深知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来保护我们的家园。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我认为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要继续落实化学品国际环境公约的履约地方职责,对公约管制的化学物质实施禁限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本市六溴环十二烷(HBCD)等化学品的淘汰评估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其次,要规范抗生素类药品的使用管理。我们要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开展抗菌药物及细菌耐药监测。同时,要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加强兽用抗菌药的监督管理,开展兽药质量及畜禽等养殖行业用药的监督抽查。我们要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实施兽用抗菌药的使用减量化行动,研究养殖无抗技术体系集成与示范推广。推进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兽药残留超标,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最后,要强化农药的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的环境风险评估,严格农药的配方、准确施药、安全储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控制。加强对农药经销商和农民的管理,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有机农业技术,提高农药使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药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我深知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实现。我认为,强农药使用管理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我们需要持续开展农药使用减量增效行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同时,我们也要加快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因地制宜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措施,持续降低化学农药使用强度。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我们还要加强农药生产、销售企业监管,指导农民规范使用。同时,聚焦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此外,我们还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弃或过期农药的回收处理,推进回收网点与农业生产重点区域、农资销售网点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回收体系。最后,我们还要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落实国家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排放重点管控。这些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我深知,这些工作的实施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实现。我认为,作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我们应该采取污染控制措施,确保新污染物的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我们需要按照排污许可管理的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在其中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此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也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此项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实施。另外,我们还要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我们要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并严格执行国家制定发布的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及处置标准。此项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实施。我深知,环境污染是严重的问题,我们应该紧密团结、积极行动,全力以赴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我认为,我们可以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针对石化、农药、医药等行业,鼓励企业研究、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从源头削减或避免污染物产生。我们还要探索污水处理、再生水资源利用等领域新污染物去除治理技术研究与试点,进一步了解新污染物的输入监测和防治,此项工作由密云区、延庆区政府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此外,我们要加强科技支撑力度,鼓励本市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积极参与新污染物相关理论和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以及国际交流合作。我们还要加大新污染物治理科技研发投入,开展新污染物监测筛查和溯源技术研究,并在本市典型区域示范应用,加强新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研究。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我希望我们可以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建设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北京做出积极贡献。我认为,为了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我们需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我们要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监测和信息化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技术支撑保障能力。此外,我们还要加强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和人员专项培训。此项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为了保障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我们还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此外,我们还要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此项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最后,我们应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国家和本市新污染物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和推进。我认为,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中,我们需要加强监管执法。对于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我们要依法开展现场检查,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并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此项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北京海关、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为了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资金保障,我们要拓宽融资渠道。我们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新污染物治理科学研究和基础能力建设。此外,我们还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银保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为了让公众了解污染物治理工作,我们还要加强宣传引导。我们要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政策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消费理念。此外,我们还要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