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RoHS2.0环保检测报告
2015年6月4日,欧盟公报(OJ)发布了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 欧盟RoHS20更新终于尘埃落定,原来的六项管控已经落实。
物质: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1)、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成为十种管制物质
品质,新增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甲苯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此前在ROHS2.0中优先列为评估物质的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简称邻亚苯基4P)、六溴环十二烷(HBCCD)尚未正式
列入限制物质清单。 这10种管制物质的管制限量均为0.1%。
该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成员国必须将该指令转化为国家法规并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实施。并自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出口至欧盟的产品
电子电气产品(医疗和监控设备除外)均需满足此限制。 自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含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护设备(含I
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本次管制范围。 此外,已经在RE ACH附件XVI第51条中受邻苯二甲酸盐管制的玩具产品将不再受DEHP、BBP、
舒张压控制。
下表详细列出了ROHS1.0和ROHS20的具体限制物质、限量值和检测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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