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无不力证着深圳在几年的时间内,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朝着宜居生态城市稳健迈进。刚刚过去的9月,《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试行)》(下称《制度》)正式实施,创新升级原有的环保实绩考核平台,再次成为深圳生态文明建设的亮点。而新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每年都将列入重点考核范围的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工程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回顾深圳近年的环保考核路程,一路推陈创新:2007年深圳率先开展环保实绩考核,首创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依据;2008年创新考核手段,在全国率先运用生态资源测算,科学评价各行政区生态资源状况,并在第二年强化结果运用,开始实施对各区、市政府工作部门分类排名,最后一名的单位由组织部门实施诫勉谈话。2010年,深圳市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考核指标体系不断优化,考核范围进一步扩大,将宜居城市创建、绿道网建设、节水城市建设等工作纳入到环保实绩考核。在随后的两年里,环保实绩考核的结果被纳入市管领导班子考核范畴。深圳环保实绩考核实施以来,已经走过了硕果累累的6年,不断改革创新,不断自我完善,逐步营造了“大环保”的格局,对提升领导干部环保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和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
新形势下,深圳不仅要在改革开放创新方面继续当好排头兵,更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大胆探索,积累经验、示范带动,加快建设绿色经济大市、低碳发展强市,使绿色低碳成为深圳新时期最重要的生产力和竞争力,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为此,广东省委、深圳市委王荣提出更高要求:“环保实绩考核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要以科学的考核引领环保建设”。今年,深圳对环保实绩考核进行“完善改造”,更多民生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考核指标更加细化更高要求,突出群众评价的权重,“升级版”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正式亮相实施。
9月中旬,在201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部署会上,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主任刘忠朴详细解读了《制度》的创新和亮点。《制度》全面体现了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新要求,考核指标更多,内容更细,要求更高,市委、市政府希望以此强化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政绩观、科学评价班子和干部、科学选人用人的“绿色”指挥棒,完善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打造经济特区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发展质量的“助推器”,为建设“美丽深圳”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撑。
《制度》明确,201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对象分为各区、市直部门及12家重点企业,考核内容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优化生态空间、落实生态制度等四大类18项量化指标。
《制度》注重顺应市民群众改善生活环境的期待和诉求,加强对民生关注的环境保护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考核,新增对PM2.5、饮用水源保护、河流考核点位和近岸海域、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制度》要通过考核来促进民生改善,深入开展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大气和水环境治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新风貌和新成效。
《制度》增加了调查结果的运用,突出了群众评价的权重,由原环保工作实绩考核中占总分10%的公众满意率,修改成一个修正指标考核结果的重要系数,让考核结果更加符合。
《制度》中的考核结果评定将更为严格,提高优秀单位评定条件,同时增加一票否决情形,提高了对考核弄虚作假的惩罚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挂钩。
更为重要的是,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把全市每年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项目、工程及考核内容公之于众,增强公开性,让全社会监督,让更多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