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是生态保护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 流域的特点决定了以流域为单位实施综合水流生态保护补偿的必要性; 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多样性决定了河源地、饮用水源地、水土流失区等具体类型补偿实施的可行性。 这两种生态保护补偿在补偿方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给水流生态保护补偿的实践探索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在阐述流域尺度水流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机制的基础上,分析了流域尺度特定补偿类型与综合补偿的辩证统一关系,提出了流域尺度水流生态保护补偿的主要方法。建议的。 保护补偿工作提供了理论和方法上的借鉴。
关键词:水流; 生态保护补偿; 分水岭; 综合补偿
摘要:水流是生态补偿的重要领域之一。 流域水的特点决定了实施流域单元水流综合生态补偿的必要性。 同时,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多样性决定了针对河流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地、水土流失地区等实施特定类型生态补偿的可行性。 这两类补偿模式在补偿方式上存在一定差异,给水流生态补偿的实践探索带来困难。
在阐述流域水流生态补偿相关机制的基础上,分析了流域层面专项补偿与综合补偿的辩证统一,提出了流域层面水流生态补偿的主要方法论。 ,以期为流域层面推进水流生态补偿提供理论和方法参考。
关键词:水流; 生态补偿; 流域; 综合补偿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调动各方积极性、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水流生态保护补偿作为重要的生态要素,是生态保护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提出,在水流领域,对河流源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7个具体类型开展生态保护补偿。 《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横向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16]928号)提出,推进流域上下游单元生态保护补偿。 如何将具体类型的水流生态保护补偿与流域综合生态保护补偿统一起来,成为水流生态保护补偿理论和实践探索中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之一。
相对于森林、草原等生态要素空间和数量相对固定,盈亏关系相对简单,水的基本性质、流动性和相关性,以及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多样化的特点,使在分水岭尺度上的结合和统一成为可能。 流域内具体补偿类型和综合补偿存在理论和方法上的困难。 尽管一些研究在这方面做出了尝试[1],但总体而言,目前的理论和方法研究要么是针对特定类型[2-5],要么是针对流域中的特定问题。 执行[6-7]。 目前,在各流域和地方开展的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实践探索也普遍反映出,如何处理流域尺度综合补偿与具体补偿类型之间的关系存在疑虑,影响了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取得了一定的实际进展。 在阐述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基础上,分析了流域尺度上具体补偿方式与综合补偿方式之间辩证统一的关系,探讨了这种统一组合过程中的几个关键问题及其解决办法,进而提出流域尺度水流生态保护与补偿的主要方法,为以流域为单位推进水流生态保护与补偿提供理论和方法参考。
1 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机制
1.1 水循环条件下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盈亏关系特征
生态保护补偿是为解决市场机制失灵导致的生态效益外部性而采取的一种制度安排。 其宗旨是调动各方积极性,保障社会公平,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 从这个概念出发,生态保护补偿涉及三个基本要素:主体、客体和盈亏关系。 主体和客体是指对生态系统施加影响,产生正向或负向生态效益,并受这些生态效应影响的各种行动者。 盈亏关系就是这种生态效益产生和影响的具体方式方法。 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保护补偿发生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主客体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一致,而补偿就是对这种不一致的矫正。
在水循环的基础作用下,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对应的盈亏关系呈现出显着特征。 水以流域为单位不断循环演化,在循环过程中与各种生态要素相互作用,引起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要素的不断变化; 在人类活动的干预和影响下,单一区域对水生态的影响通过水循环发生了转移、迁移和转化,造成了这种影响的主体和客体在时空上存在显着的非一致性。 此外,水流呈现出上游到下游、支流到干流的单向特征,造成流域生态环境的关系。 它表现出单向特性。 例如,上游地区自然植被遭到破坏,可能导致水土流失,产水条件发生变化,将对中下游水沙关系和洪水风险变化产生重大影响; 中上游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可能导致下游江河湖泊流失。 湿地面积缩小、生物多样性破坏等流域生态环境效益的外部性和水循环带来的盈亏关系的单向性是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
图1 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机制
1.2 确定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多样性盈亏关系的要求
根据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结果,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包括支持功能(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供给功能(从生态系统中获取产品)、调节功能(从生态系统的调整过程中获取收益)和文化功能。 功能(从生态系统中获得非物质享受和利益)等4类。 流域作为以水为核心构成一定空间单元的生态系统,也具有这四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根据水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属性,流域生态系统的支撑功能主要是指为各种涉水生态系统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支持的功能,调节功能主要是在水文循环中产生。 调节蓄洪、调节气候、稀释净化等功能,供给功能和文化功能,主要是为人类提供物质和产品支持、审美享受等社会服务功能。
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特点对界定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盈亏关系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方面,盈亏关系的多元化。 由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多样性,影响生态系统的各行为体引起的生态效益变化结果也呈现多样化,由此产生的盈亏关系也呈现多样性。 例如,主体对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导致客体的供水功能发生变化; 对象对植被的破坏导致对象的使用和调节功能发生变化。 另一个方面是不同盈亏关系的相关性。 虽然存在各种盈亏关系,但由于不同生态系统服务之间的相互联系,例如水资源量的变化,影响供应功能和支持和调节,它们也是相关的。 功能,也带来了文化功能的变化。 相关性为确定不同盈亏关系的主客体和计量方法带来了一定的便利。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多样化带来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损益关系的多样性和相关性是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需要面对的重要因素。
2 流域尺度综合补偿与专项补偿的辩证统一关系
水循环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流域尺度综合补偿与特定类型补偿的辩证统一提供了理论支持。 从某种意义上说,综合补偿反映了水循环带来的综合补偿需求,而具体补偿类型则反映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对应的盈亏关系带来的多元化补偿需求。 两者之间存在辩证关系。 统一关系。
2.1 具体补偿类型为综合补偿的理论可行性提供依据
正是由于水循环在流域尺度上联系着各种生态要素和不同区域主客体,同时,流域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也因水循环而呈现多样性和相关性,特定类型补偿与综合补偿有机统一。 这种辩证关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具体的薪酬类型为分析盈亏关系提供了一个切入点。 开展生态保护补偿的关键是明确盈亏关系。 具体补偿方式将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对应的盈亏关系有机地分解为不同的方面,使得科学认识和准确界定这种盈亏关系成为可能。 例如,集中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从水源地水量和水质保障角度分析相应的盈亏关系,大型河流蓄洪滞洪区生态保护补偿分析相应的盈亏关系。从防洪安全保障角度看相应的盈亏关系。
其次,具体薪酬类型为构建基准指标提供了参考。 综合补偿方案的可操作性取决于选择几个反映流域生态保护补偿主要盈亏关系的综合基准指标。 如何选择指标需要从分析具体类型对应的盈亏关系入手,通过重要性评估和综合分析选择相应的代表性指标。
第三,特定类型的补偿为确定关键参数提供了依据。 在确定了主要盈亏关系和基准指标后,还需要进一步确定补偿盈亏关系的强弱并进行量化,为确定不同基准指标的权重和基准值提供依据。 不同的具体薪酬类型对应的损益关系可能存在差异,这些损益关系的综合可能有叠加、抵消、外包等多种情况:盈亏关系一致,一般表现为叠加或外包关系; 对于主客体不一致甚至对立,盈亏关系倒置的情况,一般表现为抵消关系。
2.2 综合补偿为具体补偿方式实践提供的可能性
由于水问题的系统性和叠加性,分类型对水流进行生态保护补偿所带来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应可能更为有效,综合补偿更能充分体现各种盈亏关系在流域空间,也可与流域现有的综合治理措施相结合。 为实现这一目标,在对具体薪酬类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和可能性,以一个或几个主要的盈亏关系为主导,以几个常用的基准指标为基础,在追求可操作性的同时,尽量尽可能调整流域层面的盈亏关系。
事实上,虽然针对具体类型的水流生态保护有多种补偿方式,但这些类型对应的盈亏关系主要表现为水资源量、水环境质量、水生态空间等几大领域。 在分析这些盈亏关系的重要性的基础上,从水量、水质、空间等领域,结合流域问题的代表性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选择若干合适的指标作为确定补偿资金筹集、分配和考核的基准指标,可以更好地促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开展。
同时,流域综合补偿基本覆盖流域所在行政区,为河流源头、蓄滞洪区等特定类型水流的生态补偿全面实施提供了依据。大江大河、重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重点治理区。 统一的运营平台,可以综合考虑森林、草原等领域的生态效益补偿。
3 流域尺度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框架方法
根据上述机理分析结果,在流域尺度开展水流生态保护补偿的关键是处理好具体补偿类型与综合补偿的关系,提出具有代表性、可操作性的具体补偿方案。 , 接受度高。 本补偿方案的制定可以采用如下框架方法进行(图2)。
首先,根据江河源头、饮用水源地等7个具体类型,分析了相应的补偿主体、补偿对象及其具体的盈亏关系特征。 在厘清具体类型的基础上,在流域层面综合不同类型的主客体及其盈亏关系。 在这个综合过程中,要考虑不同主体和客体的叠加、抵消、外包所带来的不同情况和盈亏关系,同时还要考虑薪酬针对的主要问题,目的根据资金规模和实施主体,确定补偿启动时间和不同阶段补偿深度的要求。 根据需要和可能性,合成七种特定类型的补偿元素。
其次,综合确定相应的基准指标。 这些指标不仅要反映综合后的主要盈亏关系,还要结合流域管理的一些重要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从水资源量、水环境质量、水生态空间等不同类型中选取。
之后,根据选定的指标,确定相应的补偿方式,具体为各基准指标采用的基准值、各指标在方案中的权重比例,以及根据计算得到的对应的多个主体(对象)。指标确定贡献和分配比例或原则等。
最后,根据薪酬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动态调整薪酬基准指标和方式。 本次调整主要是根据募集资金情况、补偿后原分析确定的损益关系的调整,以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调整需要。
图2 流域尺度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框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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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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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忠南,袁勇,田颖,等. 基于流域尺度的水流生态综合保护补偿框架探讨[J]. 中国水利, 2018, 04: 18-21.
[2] 黄德春,郭洪祥. 长三角地区跨界水污染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研究[J].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0, 27(18): 108-110
[3]徐振慈,潘增辉,范亚丽,等. 城市供水水源地集水区生态补偿研究——以岗南、黄壁庄库区集水区为例[J]. 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 2009, 7(1): 22-25. [1] 赵忠南,袁勇,田颖,等. 基于流域尺度的水流生态综合保护补偿框架探讨[J]. 中国水利, 2018, 04: 18-21.
[4] 庞爱萍,李春晖,刘坤坤,等. 基于水环境容量的漳卫南河流域双向生态补偿标准测算[J]. 中国人口。 资源与环境, 2010, 20(S2): 100-103.
[5]李平.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生态与水资源补偿机制构建探讨[J]. 中国水土保持, 2008, (9): 19-22.
[6] 付义诚. 流域治理修复的水生态补偿研究[D]. 北京: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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